安寧區(qū)檢察院—— 務工受傷遭不幸 司法救助顯溫情
為切實做好檢察辦案環(huán)節(jié)對困難群眾的救助工作,保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滿足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日前,安寧區(qū)檢察院在辦理一件民事支持起訴案件過程中,發(fā)現當事人家庭困難,及時啟動司法救助程序,化解社會矛盾,讓困難群眾切實感受到司法“溫度”。
原來,在2021年,申請人李某受雇于被申請人王某,在王某承包施工的工地從事人工勞務工作。李某在務工期間被脫落的吊磚砸傷頭部及左肩胛骨,當日住院治療,出院后因病情需要多次在醫(yī)院及診所治療,王某僅賠償了李某住院期間醫(yī)療費及伙食費二萬余元。后李某就剩余醫(yī)療費、誤工費、傷殘賠償金等賠償事項多次與王某協(xié)商未果,釀成糾紛。
安寧區(qū)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被申請人王某拒不賠償的行為嚴重侵犯了申請人李某的民事權益,李某系農民工,其本人只有小學文化,家庭經濟困難,為有效維護其合法權益,決定對該案支持起訴,召開公開聽證會,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并賠償李某經濟損失后,李某撤銷對王某的起訴。
李某生活條件本就困難,此次致傷產生了大額醫(yī)療費,給其家庭帶來更為沉重的經濟負擔,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安寧區(qū)檢察院決定給予司法救助。收到救助款后,李某表示,其務工時不幸受傷,給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生活壓力倍增,通過檢察機關介入調解,不僅實際解決了部分賠償費的問題,還獲得了司法救助金,燃眉之急得以緩解。
安寧區(qū)檢察院將繼續(xù)貫徹落實上級院深入開展司法救助的工作要求,堅持“應救盡救”工作理念,充分發(fā)揮司法救助對涉案困難群眾解危濟困的功能作用,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司法關懷和檢察溫情。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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