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產(chǎn)銷竊聽竊照功能手機觸犯法律
“我知道購買改裝手機攝像頭的人都是想去偷拍偷錄,可能還會干一些違法的事情?!狈缸锵右扇藦埬吃诳词厮崋柺覍z察官說。近日,西固區(qū)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張某以涉嫌非法生產(chǎn)、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批準逮捕。
◆案情回顧:
張某之前在深圳一家電子廠上班,對電子設備有一定的了解,回老家后學習了手機維修技術(shù),以倒賣二手手機為業(yè)。2023年4月,張某了解到可以將手機的攝像頭改換位置后賣出去賺錢,遂在網(wǎng)上、二手手機市場上購買了改裝工具和零部件,又在抖音上發(fā)布了自己改裝手機的視頻進行引流,之后通過QQ和微信與客戶進行溝通,按照客戶要求將手機自帶的前置或者后置攝像頭改裝到手機頂端、側(cè)邊、耳機孔等隱蔽位置,以1200元至1500元不等的價格銷售給全國各地客戶。經(jīng)鑒定,張某非法改裝、銷售的手機是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截至案發(fā),張某改裝、銷售具有竊聽、竊照功能的手機三十余部,非法獲利五萬余元。
◆檢察官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3條規(guī)定,非法生產(chǎn)、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生產(chǎn)、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規(guī)定,經(jīng)有關(guān)部門批準、許可,非法生產(chǎn)、銷售出去的竊聽、竊照專用器材一旦流入社會,可能會被“別有用心”之人使用進行偷拍偷錄,存在侵犯公民個人隱私、引發(fā)社會矛盾、甚至危害國家安全等諸多隱患。同樣,“別有用心”之人購買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后進行偷拍、偷錄,如果造成嚴重后果同樣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4條規(guī)定,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對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我們切不可動“歪腦筋”,既不得非法生產(chǎn)、銷售,也不得購買使用。希望每位公民都能學法守法,為維護個人隱私、良好的社會秩序和國家安全共同努力。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爍
責任編輯:王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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