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榆中縣人民檢察院開展“生鮮燈”專項整治回頭看
“老板,你的這個燈我看一下?!薄耙梅蠘藴实恼彰鳠?,違規(guī)生鮮燈一定不能再用了?!泵褚允碁樘?,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關乎健康、關系民生、連著民心。榆中縣人民檢察院對“生鮮燈”專項整治進行“回頭看”,全力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走訪摸排“生鮮燈”使用情況
所謂“生鮮燈”,就是通過調整光照顏色,使被照射的食品呈現出比自然光下更為鮮艷亮麗的顏色。今年4月,榆中縣人民檢察院結合縣域實際,在轄區(qū)內生鮮市場、熟食店、個體商販攤位等地實地走訪,摸排違規(guī)使用“生鮮燈”照明設施的線索。經核實,發(fā)現榆中縣城關鎮(zhèn)綜合超市、肉鋪、熟食店、和平鎮(zhèn)鑫新市場、工商學院門口個體商販、和平孵化園美食城吃貨一條街等地均存在使用紅色或紫色“生鮮燈”的情況。
2023年12月正式施行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中明確規(guī)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這一規(guī)定的實施,意味著“生鮮燈”被列入禁用范疇。
開展“生鮮燈”專項整治行動
檢察機關認為,“生鮮燈”的使用雖然不會通過散發(fā)熱量等影響食品質量安全,但卻能遮掩瑕疵、美化食品外觀顏色,影響消費者對食品生鮮度的辨識,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也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存在食品安全隱患。
針對發(fā)現的問題,榆中縣人民檢察院與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進行磋商,并制發(fā)檢察建議,建議其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生鮮燈”專項整治活動,督促經營者整改違規(guī)使用“生鮮燈”問題,同時加強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查力度,建立長效機制,加大宣傳引導,切實堵塞監(jiān)管漏洞,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相關行政機關在收到檢察建議后,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生鮮燈”專項整治行動,并形成長效機制以持續(xù)鞏固工作成效,消除安全隱患,還“真實色澤”于廣大群眾,維護人民群眾合法利益,切實保障了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
用檢察履職踐行“檢護民生”
經集中整治,整治違規(guī)使用“生鮮燈”和變色輔材的食用農產品經營者63家含攤販,對20余家違規(guī)商販進行說服教育,督促經營者撤換“生鮮燈”206盞,撤除變色輔材14余個,已整改完成63家。榆中縣人民檢察院持續(xù)深入開展“檢護民生”專項行動,聚焦民生領域突出問題,持續(xù)做好、做實人民群眾可感受、能體驗、得實惠的檢察為民,積極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民生案件,以實際行動護航民生民利,以檢察力量守護好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全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線。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爍
責任編輯:王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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