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至9月30日 全省施工企業(yè)暫緩存儲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近日,省人社廳印發(fā)《關于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階段性緩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和相關減免事項實施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自7月1日起至9月30日,全省施工企業(yè)暫緩存儲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通知》明確,房屋市政、鐵路、公路、水路、民航、水利領域之外的其他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參照《通知》執(zhí)行。確需延長緩繳期限的地區(qū),經省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延長。緩繳期結束后,施工企業(yè)應當按照《甘肅省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規(guī)定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和存儲比例,于2022年10月31日前存儲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強對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日常監(jiān)管,依法維護農民工工資報酬權益。對緩繳政策實行過程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要依法依規(guī)嚴格懲戒。對在緩繳政策實行過程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yè),要將其欠薪失信行為作為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差異化存儲的重要依據,提高欠薪失信企業(y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存儲比例,引導企業(yè)依法用工,嚴格落實各項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
此外,進一步規(guī)范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全面落實以保函替代現金存儲工資保證金,并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行差異化存儲,按有關要求降低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存儲比例或免于存儲工資保證金,避免資金占用,切實減輕企業(yè)資金負擔。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陳夢圓
版權聲明:
凡文章來源為"蘭州新聞網"的稿件,均為蘭州新聞網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蘭州新聞網",并保留"蘭州新聞網"的電頭。如本網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