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xié)甘肅省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武浚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一審開庭
5月18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政協(xié)甘肅省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武浚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
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6年至2021年,武浚利用擔任金川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甘肅省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兼甘肅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甘肅科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660萬余元。
2008年至2015年,被告人武浚擔任金川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期間,違反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超越職權,違規(guī)批準開展期貨投機交易、違規(guī)批準金川公司電解鎳經銷商享受“先貨后款”賒銷政策、違規(guī)批準金川公司下屬企業(yè)以預付款方式采購銅精礦,造成國有資產損失17億余元。提請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嚴格執(zhí)行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項規(guī)程”的要求,召開了庭前會議。庭審中,法庭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明確了控辯雙方的爭議焦點,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武浚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被告人武浚做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辯護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我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各界群眾及被告人親屬等400余人旁聽了庭審。此案將擇期宣判。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爍
責任編輯:王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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