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公安廳發(fā)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2月23日,甘肅省公安廳發(fā)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闖紅燈釀事故
近日,魏某駕駛無號牌四輪電動車,沿蘭州市皋蘭縣梨花中路行駛至東灣村進育才路路口轉彎時,因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與楊某駕駛的小型客車發(fā)生碰撞,造成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紅燈停、綠燈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安全規(guī)則之一,駕駛人應當自覺遵守交通信號,按照信號燈指示通行。
案例二:高速隨意變道
近日,陳某某駕駛重型罐式半掛牽引車,沿連霍高速由西向東行駛至下行2362公里400米處變更車道時,未通過后視鏡觀察車道的來車情況,與李某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發(fā)生剮蹭,造成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駕駛機動車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變更車道時,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正常行駛,切不可隨意穿插變道超車。
案例三:路上追逐打鬧
近日,學生王某與李某在平?jīng)鍪星f浪縣南湖楊河橋頭路段步行追逐打鬧時,與學生趙某騎行的自行車發(fā)生碰撞,造成趙某、王某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邊行走,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不要相互追逐、打鬧、嬉戲。
案例四:未觀察禮讓
近日,郭某駕駛小型轎車沿慶陽市正寧縣和平路由東向西行駛,行至與長樂路交叉十字左轉彎時未禮讓行人,與步行的楊某、方某相撞,造成兩人受傷、車輛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駕駛機動車通過十字路口時,要減速慢行,注意觀察過往車輛,禮讓行人。同時,過往行人也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注意觀察轉彎車輛,以免造成傷害。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葛強 文/圖
責任編輯:張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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