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針見血 年齡,不能成為求職的門檻
日前,各地陸續(xù)展開2023年公務員省考招錄,多地將部分崗位的年齡要求放寬至40周歲,引發(fā)人們對能否打破“35歲職場門檻”話題的關注。
需要指出的是,年齡要求放寬至40周歲,是有一定前提條件的。比如在針對碩士、博士研究生的招考條件中,并不是第一次出現(xiàn)。而且相關崗位往往是鄉(xiāng)鎮(zhèn)基層一線或者邊遠地區(qū),崗位總量也比較有限。但不管怎么說,公務員考試歷來都具有風向標意義。哪怕是細微的改變,都會對全社會各行業(yè)具有積極的導向作用。
為什么這么講,說35歲是職場門檻,其實在很多地方已經變成了30歲是職場門檻。今年2月初,相關報道就引發(fā)了熱議。建議不得將年齡作為招聘辭退紅線、建議部分崗位向35歲以上群體傾斜、建議給女員工占比高的企業(yè)減稅、建議對35歲職場門檻增加監(jiān)管處罰……今年全國兩會上,多個代表委員的建議登上熱搜,直指當前就業(yè)市場的不良傾向,即各種“就業(yè)門檻”正在破壞就業(yè)公平、影響一些人積極就業(yè)的信心。
中國長期以來的人口紅利,讓企業(yè)用工習慣了“掐尖”的用人方式和超時超量的工作強度。不得不說,30歲入職門檻、35歲職場危機等等,都算是一種長期默認的用人規(guī)則,而這個規(guī)則是在以往的社會背景下形成的。一些勞動密集型行業(yè)的確需要年輕勞動力來完成工作,而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里,社會勞動力年輕且充足。不少企業(yè)尤其是新興互聯(lián)網(wǎng)公司片面地追求員工年輕化,在招聘時明里暗里設置年齡門檻,導致一些“大齡求職者”要么無法投遞簡歷,要么投了簡歷也被篩除。在一些公司,職員工達到35歲時,如果還沒有進入管理層,也面臨被淘汰、“優(yōu)化”的危機。
但設置就業(yè)年齡門檻實際折射了單位用人理念的誤區(qū),既想勞動力便宜、好用,又忽視產業(yè)轉型升級背后所需要的人力支撐、資源經驗儲備。一些企業(yè)將30歲作為招聘年齡上限,也許各有各的理由。但從勞動力市場整體的供需格局來看,此類做法是存在邏輯硬傷的。有評論指出:就業(yè)歧視帶來的危害是明顯的,它不僅顯著縮短社會成員的就業(yè)“黃金期”,帶來巨大的人才浪費,對企業(yè)發(fā)展也極為不利。知乎上曾有一個閱讀量400多萬的帖子提到,“如果知道35歲就要被辭退,那我還努力深耕一個領域做什么呢”。
當然,需要指出的是,放開年齡限制,并不意味著放松對公平的要求。社會需要倡導一種理性的用人觀念。讓人力真正成為資源,既不讓年輕勞動力被“過分使用”,也不讓中高齡勞動力被“過分浪費”。公務員報考放寬年齡限制,是對社會觀念的有力撥正,讓廣大勞動者在就業(yè)市場更安心,也更有信心。
“30歲求職嫌老, 60歲退休嫌早”。未來社會要面對的是勞動力減少和老齡化的問題。在這樣一個大背景下,認真對待求職年齡門檻顯得很有必要。未來,如果這個年齡門檻還不改變,用人單位將面對不小的用工缺口和壓力,社會也將面臨人力資源和才智資源的雙重浪費,這是毋庸置疑的。
這個世界上就沒有跨不過去的門檻,如果有,那就要想方設法去把它“拆”掉。
小馬飛刀
責任編輯:王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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