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評說 生鮮也開“美顏”?不行!
當下,萬物皆可美顏。比如,在強大的美顏相機加持下,美顏后的你,可能親媽都認不出來。
當然,可以美顏的工具,除了相機外,還有很多,比如燈光。
為什么這樣說,先來看新聞:為進一步規(guī)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監(jiān)管總局22日發(fā)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增加了數(shù)條規(guī)定,其中針對“生鮮燈”誤導消費者問題,增加了對銷售場所照明設施的設置和使用要求。
許多市民都會有這樣的經歷,在賣場明明買了顏色鮮艷、富有光澤的鮮豬肉,拿回家后發(fā)現(xiàn)豬肉的顏色變了,感覺不怎么新鮮了,“都不認識了”。不僅是肉類,有些賣場連蔬菜類也被“生鮮燈”照著,特別是一些比較貴的水果,比如車厘子,被燈一照,看著鮮嫩欲滴,簡直像才從樹上摘下來的。但是拿回家后就是“賣家秀”和“買家秀”的區(qū)別。這就像一些網(wǎng)紅美女關了美顏、卸了妝,基本上就認不出來了。
事實上,給生鮮“美顏”的做法由來已久。早在1984年4月10日,《北京晚報》就曾有過相關報道。當時顧客在西河沿菜市場買到看上去很瘦的肉餡,走了幾步一看,卻是大肥肉。經身邊顧客指點他注意到,原來柜臺上掛著紅燈。當時菜市場還給《北京晚報》發(fā)來答復,“這種做法本是為了美觀,根據(jù)群眾反映,我們立即撤掉?!?/p>
分辨食材好壞,“視覺”可是人類最原始且最為信賴的方式。良好的照明會使食品顯得更能激起人們的食欲,從而也能使顧客快速辨別食品的質量。但是如果“美顏”過度了,那可就涉嫌欺詐了。去年,有媒體記者登錄多家電商平臺,發(fā)現(xiàn)這種專用于超市照明的LED燈,有的叫工程燈,有的叫超市軌道燈,但更多的則標稱為超市“生鮮燈”,其功能主要是采光照明和“美化”商品。這些“生鮮燈”的價格大多在百元以內,有些售燈商家不僅宣稱“好賣相,才會有好生意”,還提供了產品使用前后鮮明的效果對比圖以及具體的用燈指導。如淡紅光源用于鮮肉類,暖黃光源用于熟食、糕點和水果,綠光源用于蔬菜,藍光源用于海鮮,這些顏色的光主要用于“提色”,而白光等中性光源則用于干貨區(qū),主要用于“提亮”。
小馬飛刀以為,無論是傳統(tǒng)商業(yè)還是現(xiàn)代商業(yè),都講究貨真價實,除了不能在品質上摻雜使假之外,賣相也應該保持“素顏”,在店內什么樣,在店外的陽光下也應該是什么樣。對于某些離水就“打蔫”的蔬菜,在售賣時適當噴灑些水分保持其“鮮活”無可厚非,但依靠燈光作用,對一些蔬菜水果尤其是肉類魚蝦作“燈光美顏”,在賣相上給消費者造成一種視覺假象,這種做法有悖誠信經營理念。
現(xiàn)在,新規(guī)明確要求,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這其實不僅僅是為了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從某種意義上講,也是對商家的拯救。不客氣地講,消費者也不傻,絕不會上了一當又一當。特別是在線上零售沖擊線下零售的當口,失去了信任與競爭,生鮮市場恐怕難覓生機。
小馬飛刀
責任編輯:王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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