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武器保障未成年人權(quán)益 永登縣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宣傳月活動
近日,永登縣民政局聯(lián)合縣委宣傳部、縣教育局、公安局、團縣委等8家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lǐng)導小組成員單位及蘭州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保護中心在縣委廣場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法》主題宣傳月活動。
此次宣傳活動發(fā)放宣傳冊2000余份,并通過擺放宣傳展板、懸掛橫幅、接受群眾咨詢等方式方法,開展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背景、意義,未成年人自我保護和安全常識,困境和留守兒童關(guān)愛保護保障政策宣傳,引導未成年人掌握安全知識和提升自我保護意識,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顒蝇F(xiàn)場還邀請孩子們共同繪制《未成年人保護法》宣傳畫,孩子們用稚嫩的畫筆描繪出對保護法的獨特理解。
據(jù)悉,永登縣民政局將辦實事融入工作日常,先后兩次召開會議對《未成年人保護法》宣傳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把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宣傳月”活動作為貫徹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的重要舉措,結(jié)合黨史學習教育抓實抓好。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法》宣傳進校園活動,向師生們普及《未成年人保護法》,引導他們學法用法,自覺抵制違法行為,用法律武器保障未成年人權(quán)益。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首席記者 葛 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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