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店不一定真好吃 低評分餐廳也沒有那么差 年輕人反向選擇 讓低分餐廳逆襲
最近,在社交平臺上,“年輕人反向選擇3.5分餐廳”悄然興起,這一現(xiàn)象不僅引發(fā)了熱議,更讓人們重新審視評分的真實含義。有人說這是年輕人對商家、平臺虛假營銷的反擊,也有人說這是年輕人“血脈覺醒”,不再被高分評價“綁架”。從過去的“評分至上”到如今的“逆勢消費”,年輕消費者更是總結出了一套在低分檔里挑選靠譜餐廳的絕招。選餐廳到底聽誰的?他們高聲回答:相信自己的舌頭!
1 網上找高分飯店 卻多次踩雷
網友“森林貓小”自稱是一名吃貨,大眾點評上她的等級是Lv7,達到這個等級至少需要10年時間,分數決定著她在美食評論界的地位?!耙郧案笥殉鋈ゾ鄄投际窃诰W上找高分飯店,現(xiàn)在發(fā)現(xiàn)踩雷的次數越來越多。有些店在軟件上的評分在4.8分以上,但味道真的很一般,這些店往往裝修豪華,價格不便宜?!薄吧重埿 庇浀?,自己曾興沖沖地帶朋友吃了一家開在高端商場里、新開業(yè)評分就沖上好評榜的日料店,可口味實在不敢恭維?!斑€有一次,我去一家高分店用餐后,覺得各方面不如預期,寫點評的時候如實記錄細節(jié),當天晚上就收到店鋪負責人的私信和電話,要求我刪評論或改分數。可能我的評分對商家的影響比較大,但我明確表示:我寫的每一句話、拍的每一張圖片都是真實的,我敢為我的行為負責。”“森林貓小”說,“我建議商家回歸本職,專心做好食物,別把精力花在卷好評上。”
采訪中,不少消費者表示,網絡平臺的評分沒那么真實,高分店不一定真好吃,而一些低評分餐廳也并沒有想象中那么差。市民張先生吐槽:“現(xiàn)在網紅、探店博主太多了,很難分辨誰說的是真話,所以我不再靠網上的評價尋找美食?!笔忻耜愊壬硎荆骸拔乙话悴粫奎c評軟件選擇餐館,我覺得現(xiàn)在榜單、評分都可以花錢買,水分太大。我更信任以前自己吃過的或是在朋友圈口碑比較好的飯店,而且一般生意不錯的老牌餐廳不會在營銷上花太多力氣,比較真實?!?/p>
2 寫好評有贈品 高分背后有貓膩
“為什么這家店新開業(yè)就有高達4.8的評分?”“這家店不好吃,為什么會有這么多評論在吹捧?”許多網友在提出質疑時,也漸漸明白了高分背后的貓膩。
市民田甜說:“我沒有主動在網上寫過評價,但有時候會應服務員要求寫評價,參加餐館送菜品或者飲料的活動。只要不是太離譜的店,我都無所謂,給自己爭取一份贈品嘛。”當然,以這種方式給出的評價內容肯定都是“五星”。
除了利用贈品的方式控評,一些商家還會直接花錢買好評。記者在線上購物平臺搜索相關關鍵詞發(fā)現(xiàn),“金牌運營”“點評高手”“一站式托管代運營”等服務數不勝數。網友“趙三胖”說:“我親眼看到蘭州一家火鍋店一周內評分從4分以下飆升至4.6分,在這期間店鋪做了霸王餐和網紅推廣活動?!?/p>
有10年餐飲行業(yè)從業(yè)經驗的小宇說:“餐飲行業(yè)內部評分注水這件事由來已久,很多商家通過付費的探店種草、虛假評分等方式做高評分,因為平臺機制是你沒有高評分就沒有高曝光,沒有高曝光就沒有初次顧客,更不用談復購顧客……這些機制倒逼商家做控評、做評分?!?/p>
3 忠于自己的舌頭 網友總結低分不踩雷秘籍
和政路附近有家麻辣燙,開業(yè)至今至少有10年時間,網絡平臺上評分僅3.7分,差評集中在“店內太擁擠、服務態(tài)度很差、基本沒服務”??墒侵苓吶罕姸贾?,這家小店常排隊,飯點時用餐至少等20分鐘。住在附近的小顏說:“只要味道好,我不介意環(huán)境和服務態(tài)度,老板罵我兩句都可以。”這是一種調侃,也透露出一種態(tài)度——消費者對于餐廳的評價,永遠基于口味之上,營銷套路不會一直得人心。
對于年輕人現(xiàn)在涌入“3.5分”店鋪的現(xiàn)象,“森林貓小”認為:“這不僅僅是一場簡單的反向選擇,更是年輕消費者對于平臺治理手段的反叛,這意味著大家開始更忠于自己的判斷,而非被外界左右?!?/p>
不再被套路裹挾的年輕人,還總結出一些選餐廳秘籍:首先,低分餐廳絕對不是分越低越好,3分太低,3.5分至4.5分有可能“淘”到不錯的館子。其次,篩選開店年頭,5年以上店鋪基本不會踩雷,因為評分低還能開得久,味道難吃不到哪里去。第三,對于寫了上百個字再加三張圖的好評,評論者都有享受優(yōu)惠嫌疑,看好評不如學會看差評,比如一家開了幾年的老店,差評不少,可沒有一條差評說他家東西難吃,大都是抱怨服務態(tài)度差、位置不好找,甚至用餐環(huán)境不理想,這家店的菜品指定不錯,起碼能拿出一兩樣抓人的菜品。此外,如果看到一家飯店周邊群眾用餐較多,完全可以放心吃,絕對物美價廉。
4 建立完善評分機制 讓評分更科學
針對刷好評的行為,記者咨詢了北京德恒(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杜小婧。她表示,過分虛假好評、刷分控評會有違法風險?!吨腥A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yè)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yè)宣傳?!蓖瑫r,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商家此種行為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等。
“森林貓小”說:“我覺得平臺如果想長遠發(fā)展下去,就應該建立更加公平、透明的評分機制,讓消費者發(fā)表自己的真實看法,只有這樣才能讓真正好吃的餐廳脫穎而出,也能讓點評軟件可信度提高?!?/p>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許沛潔 文/圖
責任編輯:王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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